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的鼓励政策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行为颇受关注。本文以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行为为研究对象,解析其产生发展的政策环境,实证分析其影响因素和行为特点,并提出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行为的政策架构
1. 政策背景
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的实践探索源于福建省南平市,2000年科技部借鉴南平经验,在西北五省先行推广,2002年试点扩展到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形成了“宁夏模式”。2004年在科技部、人事部《关于开展科技持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指导下,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建设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和典型。2009年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全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以创业为特点的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行为上升到国家层面。至此,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自2002年发端,逐步演变成为常态化的农村科技服务行为。
2. 政策内涵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行为是以创新创业为主要手段,依托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各类利益共同体等,将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稀缺生产要素与传播授体农户、农业企业拥有的土地和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相结合,实现技术创新和技术传播的活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活动的重要创新形式,其推广服务功能在不同主体的互补共存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极大地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中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模式多样,机制灵活,服务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先进性、社会性的特点。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政策,是指政府对科技特派员在农业一线,通过产学研结合的创业方式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打造产业链的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的一系列规定。
3. 政策目标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政策具有重要作用,其政策目标瞄准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农业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技术创新的双驼峰模型理论认为,以市场需求拉动为主导的发展高峰是不可持续的,只有在以技术推动为主导的基础上,农业的可持续增长才有保障。因此,由市场主导向技术主导的转变是发展中国家实现集群升级和技术追赶的关键转折点。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链的形成和发展为产业集群注入了新的活力,创业链政策正是适应这一转折点需求的主动选择。二是带动要素逆向流动,促进城乡统筹。科技要素以其较强的流动性、社会性与先进性融合其它生产要素,对于推动各种要素由城市向农村逆向流动的带动作用十分突出;科技创业链的培育符合我国新农村发展方向,即通过第生产性三产业的发展和经营高端现代农业,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农民收入,缩小以至消除城乡差距。三是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我国目前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结构和特征可以概括为: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社会化创业为引领、多元化服务主体为依托的复合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其中,科技特派员是社会化创业的主体力量,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对于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科技特派员的个人特征、服务类型、管理机制以及政策环境等多个因素影响着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行为。笔者利用在山东、内蒙古、宁夏等地区调查所得180份有效问卷,选取对科技特派员农业技术服务行为密切相关的指标,运用模型展开实证分析,以从中了解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的行为特点和规律。其结果主要是:
1. 个人特征对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行为有重要影响。年龄特征和累积创业时间和推广农业技术项数呈负相关,而学历呈正相关。说明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服务的开展,提高年轻化程度和学历层次有助于提高推广农业技术的数量。
2. 创业特征是影响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行为的重要因素。法人科技特派员、团体科技特派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行为有显著影响;研发投入程度等指标和推广农业技术项数负相关,可能的原因是创业实体研发的技术多是能够为企业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应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技术,而很少研发能够向农户推广的技术。
3. 管理机制对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行为有重要影响。获得创业培训、有激励机制对于农业技术服务行为影响显著,且正相关,而考核措施影响不显著,说明在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过程中要多从激励措施和开展创业培训入手,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热情和提高创业能力,因地制宜地设定考核机制,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4. 创业环境是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贷款难易程度、相关的农村专业市场个数对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行为影响都显著,且与推广农业技术项数呈正相关,说明创业环境的改善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活动。
三、对策建议
1. 优化和壮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争取更多的年轻和学历层次更高的科技特派员加入科技特派员创业队伍,进而推进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2. 完善创业实体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引导机制。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农业技术研究基金,完善科技研发资源分配机制,引导公共科技资源向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流动;引导科技实体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其研发能够向农户推广的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推动更多的创业实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 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行为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机制,除了“三保留、两优先”等基本政策激励措施外,还应加强组织激励、绩效激励和市场化激励等多个方面支持;同时,还应合理设定考核机制,把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激励与考核相得益彰。
4. 完善创业环境。科技特派员创业有其特殊性、灵活性和发展不平衡性,必须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有针对性地在教育培训、专业基础设施、金融环境、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完善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