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英:创业中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系统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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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特派员工作包括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两个方面,他们又是相互融合、辩证统一的,即创业实体以服务为重要手段拓展业务,保障农业科技创业主体实现目标和任务,同时兼顾服务和创业双重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创业环境等影响,科技创业与服务的融合程度是相对的、有弹性的,不同地区、不同实体组织的创业与服务融合程度也不相同。

    根据制度经济学多中心治理理论,将来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取向将是多主体、多模式、多层次,及功能互补。值得重视的是,在基础公益模式、创业服务模式等多元化服务模式中,科技特派员的创新作用不可替代。

    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促进农村科技创业,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的作用,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科技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尽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订工作,对多主体、多层次、多模式的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以界定,明确主体功能与责任,强化政策支持。三要不断完善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引导力度,建立创业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或后补助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探索建立担保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业、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科技金融结合机制,引导风险投资与科技创业团队对接;制订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的政策等。四要尊重地方首创,因地制宜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与服务,防止“挤出效应”,用好“挤入效应”。(作者系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