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卉副研究员就高效低毒农药推广问题接受《中国财经报》采访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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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财政拨付6.5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用于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为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詹卉接受《中国财经报》记者采访,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财政资金应通过下述细化手段,更好发挥示范效应,推进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

一是用好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可以在三个环节进行:首先,在生产环节进行补贴,即对高效低毒农药的生产者进行补贴,降低生产成本和价格,使其具有与高毒农药竞争的价格优势;其次,在购买环节进行补贴,即对消费者购买高效低毒农药时进行价格补贴,降低消费者购买成本;最后,在使用环节进行资金奖励,激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

二是多种形式激励农户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例如,对于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的农户,政府可以在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等其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再如,在涉农资金统筹和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的农业生产者等,增强农户激励效果。

三是加大对高效低毒农药推广相关的基础性工作的支持。首先,加大对高效低毒农药研发的支持力度;其次,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最后,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高效低毒农药推广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当然,这需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过程中慢慢来做,不能不切实际。

四是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用途和范围,科学确定补贴资金标准,开展补贴资金的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等,确保补助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同时,詹卉认为,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补贴的作用实际上也是有限的,这从近年来多地实践情况也可以看出,政府“推”一时可以,但不能永远“推”,也不能完全靠政府来“推”。因此,从根本上来说,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和使用,最终还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实际上,高效低毒农药并不一定意味着高成本,技术创新可以有效降低成本,应该通过鼓励技术革命和创新,积极引导研发,使高效低毒农药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

另外,对于今年财政资金的提早下拨,詹卉认为,首先有利于提前防控越冬虫源菌源,更好地保障春耕生产;其次,避免地方筹钱垫钱做事从而耽误农业生产;最后避免专项资金跨年度滞留金额较大导致地方突击花钱,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种变化说明财政更加实事求是,也符合和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等财政改革精神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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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fen.mof.gov.cn/web/meyw/2014-09/27/content_11284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