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千年古籍《吕氏乡约》的道德标准与教化理念 ——《乡村学经典研究》第二讲

发布时间: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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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乡邻关系准则,最早文本出自北宋神宗年间(1076年)的著作《吕氏乡约》。中国农业科学院将这部千年古籍纳入《中国乡村学经典研究》学位课,让千年古籍在新时代国家队得到传承。2025年3月27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学位课《乡村学经典研究》第二讲《〈吕氏乡约〉传统美德与礼制典范》正式开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乡村振兴学院院长张合成研究员作专题授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胡向东、农民日报记者杨钰莹现场观摩,中国农科院2024级农业经济管理、乡村振兴理论与政策等学科博士生上课学习。


《吕氏乡约》由陕西省蓝田县吕家兄弟四人(古称蓝田四吕)编纂而成,被钱穆先生赞为中国人的“精神宪法”。课程以北宋《吕氏乡约》著作为蓝本,结合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牛铭实《中国历代乡约》以及政协蓝田县委员会《吕氏乡约溯源与传承》等书籍,通过对经典著作的原文解读,张合成院长着重向同学们阐释了《吕氏乡约》的基本理论、基本功能、基本内涵、传播理念、教化方式,以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等重点内容。

第一,社会共同体理论是《吕氏乡约》的基本理论。邻里社会是一个整体。他们的休戚相关,利害相同,只能共生共存,共倚共赖,而绝不能单独生存于世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就是对世界社会的一种比证。乡里社会人数极少,关系极密,那种共同利害的程度,共同生活的程度尤其显著。《吕氏乡约》的基本理论与社区共同体、共同利益体、社会互助、社会道德标准等西方社会理论相类似,通过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建立地方社区的民间自治,这种社会合作能够提高社会效率、增进人民幸福。

第二,以德治方式教化乡民是《吕氏乡约》的基本功能。一是标准功能:以文本标准方式推行道德礼俗。传统农村社会一切传统和习俗都是通过世代相传、口头传授的方式延续下来,从来没有以文字或契约的形式记录下来,所以导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如果没有一个具体、成文的标准,社会秩序将难以维持,社会合作也更难实现。乡约是具体、成文的标准,有了标准文本,不再怕口口相传走样,改变了过去农村社会礼法习俗无标准可依、无规矩可循的状态。所以,杨开道认为吕氏乡约是“一切社会道德标准的源泉,一切社会道德标准的标准”。二是实施功能:《吕氏乡约》以自律约定方式达到知行合一。以组织制度使约定得以有效贯彻,通过惩罚规则、聚会规定、主事组织来保障乡约的执行和实施。三类约定保障制度分别是“罚式”——惩罚规则;“聚会”——聚会的频率、费用承担和聚会内容;“主事”——负责主持实施乡约和料理乡约杂事的组织。这是一套保障乡约得以实践的机制。三是教化功能:《吕氏乡约》以躬身力行保障教化效果。乡约制度的根本政策,是中国的传统感化政策。以礼相待、恭友睦邻、尊老爱幼、相亲相爱,引导乡民依约而行,带动乡里重视教化以正民风。

第三,《吕氏乡约》的基本内涵是将道德伦理转化为标准化的行为规范。如,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齐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等二十一项德的具体行为规范。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等十七项业的具体标准要求。犯义之过、犯约之过、不修之过等十五条需要规劝的内容。《吕氏乡约》将道德伦理转化为标准化的行为规范,将人际交往行为转化为礼俗准则,详细列举道德过失并予以符合熟人社会特点的惩罚,对社会救助的秩序和行为进行了约定。

第四,《吕氏乡约》的传播理念是“乡人相约,勉为小善”。一是主张以乡村为单位实施。道德礼俗源于群众,源于乡村。传统乡约是一种基层秩序规范,植根乡土、发自人心,在乡村治理、风俗教化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由村社发起,由乡推广到蓝田、再到影响关中风俗,其实践根基更加稳固。二是主张民众的自发性约定。只有以村民自治达成的契约,入约者是少数人,是躬身力行的示范者,不强求人人做到,才能更加容易地在基层推广。三是主张自由入约,出入自由。《吕氏乡约》是一个事业组织、自由组织、局部组织,任何人可以自由参加、自由退出。杨开道说,《吕氏乡约》是“中华民族破天荒第一次民约”。

第五,《吕氏乡约》的教化方式是内心自律与榜样感化。通过集会诵读,便可达到劝善戒恶的初衷。通过长老主持,实施正直不阿的善恶赏罚。《吕氏乡约》躬身力行、榜样感化、道德自律的教化方式,开创了中国乡村社会德治、长老教化的历史先河。躬身力行的人通常具有高度的自我驱动和责任感,他们相信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果和进步。通过入约者的榜样作用‌,展示正确的道德行为,激励受教育者模仿和学习。自律就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去遵守道德原则。真正的道德既要求行为的一贯,又要求行为必须发自真心。

第六,《吕氏乡约》核心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吕氏乡约》的核心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敬业、诚信、友善”等理念高度契合,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提供了道德样本。同时,乡约礼俗规范中隐含限制个体自主性,需要与自由、平等观念相融合,这也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案例。

课程采用“现象导入+经典诵读+思辨研讨”创新教学模式,从“遛狗不牵绳罚打扫公共区域,广场舞噪声超标停跳一周…这种‘居民自治公约’真能执行吗?”“现在农村盖房直接包给施工队,连顿饭都不用管——人情变淡只是因为有钱了吗”等问题开启课程导入。随后,张合成院长带领同学们诵读《吕氏乡约》原文内容,抛出“熟人社会过时了吗?”“《白鹿原》是《吕氏乡约》的文学构件”“乡约与千年变局”等思辨性议题。参加听课的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胡向东研究员在互动中指出:“新时代对《吕氏乡约》精神的传承,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法治化改造补足制度短板,使其更好地服务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及乡村治理现代化。”课程助理韩炜助理研究员与郑钊光博士还就《吕氏乡约》与乡风文明建设、日常科研实践结合等话题,与博士生展开深入探讨。本次课程通过古今对话、理论实践交融的创新设计,既深化了研究生对传统乡约精神的理解,也为赓续农耕文化、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提供了历史镜鉴。本次课堂气氛活跃,研讨热烈,展现出新时代农科学子扎根乡土、解码传统的学术追求,为创新乡村人才培养模式作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