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3期(总第87期) 制度创新与农业的结构调整(厉为民)

来源 :文章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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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与农业的结构调整

厉为民

一、问题的提出

荷兰与日本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在1989~1998年的10年里,荷兰农产品的净出口高居世界第二,年平均超过138亿美元,号称“荷兰奇迹”;日本却是世界农产品进口的“超级大国”,贸易赤字年平均高达329多亿美元。

我们不禁要问:荷兰、日本都是发达国家,尽管在农业技术水平会有某种差异,但这两国农业绩效的差距为什么如此之大?

什么样的农业系统才是有效率的?

低效的农业系统怎样才能转化为高效的农业系统?

 

二、创新的意义

从根本上看,国家农业系统的宏观效率是由一个个农户的微观效率所决定的。如果把整个农业系统比作一棵树,农场就好比是千千万万的“细胞”。整个国家农业的基本面貌,是由这些千千万万的农户(农场)集合而成的全景画。

因此,两个国家农业系统的宏观效率比较,可以简化成两个国家两个“典型农户”的微观绩效的比较。

设A和B是两个不同的农业系统,其效率是很不相同的。把A国和B国生产的农产品全部拿到国际市场上去出售,并且以“国际美元”来作价(假定其质量方面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计),可以得到A、B两国的农业总产值。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把A、B两国的农业总产值分别除以全国农户的总数,所得出的平均数就是这两个国家“典型农户”的综合生产率。由于这两个农户(农业系统的微观单位)具有典型性,所以透过该系统的“细胞”,可以方便地观察整个国家农业系统的效率。

在短期里,一个农户或国家的资源总量可视为一个常量。由于农业的技术水平的不同,给定资源的产出或创造的财富可以有巨大的差异。显然,若其他条件不变,技术创新是推动农业高效化的基本因素。

在“硬技术”没有重大突破的条件下,通过改进经济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和组织结构,用恰当的方式把一个个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合力”,产生“1+1>2”的效果,这是一种所谓“软技术”。我国由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制,在没有引入重大新技术的条件下,短短几年使粮食产量增长了1亿吨。这就是“制度创新”一个极有说服力的例子。

因此,若技术条件不变,制度创新是决定农业系统效率的关键因素。由于制度(经济体制、政策法规、农场的组织方式与规模、农业生产结构、甚至宗教文化传统等)以及国际环境等制约,农户或国家没有可能采用已经存在的适用技术,拥有的要素不能按“最佳”的利用方式(生产结构)进行生产,农业系统的效率就会因而降低。

这里我们再以荷兰与日本为例,简要地分析制度创新对农业增长的贡献。

1988年,日本共有419万个农场,全日制农场只占14.3%,而以非农产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第二兼业农”占了72.1%。出人意料的是,日本的稻米却主要是依靠那些兼业农户、特别是 “第二兼业农”生产的,占稻米总产量的57%。日本农场大都装备优良的农业机械,可以得到良好的农业科技服务,然而,由于微观效率相对低下的兼业农户占着日本农户的绝大多数,这种农场结构降低了日本农业系统整体的效率,国家和纳税人不得不为此承担效率损失的代价。

与此相反,荷兰的农业系统鼓励农场的专业化生产。专业农户的比重高达82%。荷兰的人均耕地面积比日本稍大些(荷兰为0.057公顷、日本为0.032公顷,1995年数字),但是荷兰的农场平均规模要比日本大得多。在北海道以外的日本,规模小于1.5公顷的农户占总数的83%,而在荷兰,即使温室园艺业的规模也都超过了1公顷,大田农业的农户往往可以达到50公顷以上。再以奶牛业为例,1995年,日本只有17.7%的农户饲养50头以上,而荷兰达到了39.6%。

农业系统绩效的类似差别还可以从美国和原苏联的比较中得到印证。长期以来,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从1970年代中期起,原苏联成了世界级的农产品进口大国,年均耗费外汇100多亿美元。

我们的结论是: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改进经济体制、农场组织、农业的技术结构和生产结构,使生产规模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可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制度创新关系到农业发展的方向、战略和政策。通常说,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这是从反面的意义上说出了这个道理。

三、制度创新与农业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创新改变着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引起供需结构(包括农业结构)的变化;供需结构的变化反过来又刺激着创新,从而提高社会潜在的产出能力。技术创新是层出不穷的;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因此,在任何一个农业系统,生产结构的优化都是一个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产业结构的变化是通过产业之间优势地位的更迭来实现的。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一国经济中都存在着三类产业部门:低增长部门A,高增长部门B,潜在高增长部门C。在一个确定的时点上,高增长部门B处于优势地位,在总产值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从时间系列来观察,这三类部门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较老的产业A增长减慢,被高增长产业B所取代;在随后的发展进程中,潜在的高增长产业C又将取代原来的高增长产业B。正是这种产业之间优势地位的更替,产业结构也就不断地实现升级,国民经济的质量随之提高,带动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成长。

纵观发达国家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变迁,普通的大田种植业在农业中所占的优势地位,已经让位给畜牧业,特别是集约型畜牧业。这可以看成为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过程,与上述A、B、C三部门的交替有某些类似之处。今天还难以预测哪个产业会成为C部门,但比较明显的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方兴未艾,日益成为世界的新潮流。

农业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直接效果表现在:

1.产业结构高级化使人类对大自然的依赖程度降低。种植业和饲养业的发展减少了对大自然(特别是肥沃的耕地)的依赖程度,而集约型畜牧业和温室园艺业可以在“水泥地板”上进行生产,对大自然的依赖程度更进一步降低;

2.产业结构高级化表现为更多的劳动分工,需要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深度参与。集约型农业在产前、产后有紧密的产业关联,需要利用大量的“农外资源”(智力、技术、信息、资金)。可以说,没有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深度参与,就没有集约型畜牧业和园艺业;

3.产业结构高级化能够满足高层次的消费需求。传统农业都以自给自足为特点,主要是为生存而生产。商品农业是为消费者而生产,特别是集约型畜牧业和园艺业,其生产的技术要求比普通大田农作物产品更加严格,规格更加多样,因而能够满足消费者——尤其是高收入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在国民收入日益增长的条件下,以低收入者为“主导消费者”的那类产品,将丧失原来的优势地位,而以高收入者为“主导消费者”的产品往往会是前景看好的优势产品;

4.发达国家农业系统中占主导地位产业就是较高级的产业。发达国家具有强大的购买力。设产品L已经成为发达国家D的主导产品,某发展中国家f具有生产L的比较优势并且试图在D抢占较大的市场份额,那么生产L的产业必然会以较快的速度在f成长起来,成为它的新兴产业,农业产业结构随之得到提升。

5.在发达国家的农业系统中,畜牧业大都占农业部门产值的一半,加上园艺业,总共超过60%或者更多。畜牧业的发展拓宽了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范围,把人类不能食用的草、农产品加工业的副产品等等转化为人类可以利用的食品和工业原料,可以有效地缓解资源(如肥沃的土地)的稀缺性,因而提高了整个农业系统的效率,这也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农业竞争力较强的原因之一。

总之,农业高效化是农业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直接结果。

四、农业产业组织的高级化

农业产业结构高级化,要求农业产业组织也相应地高级化,改善农业系统的产业链条,在农业与涉农部门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其结果就是农工商的一体化。它同农业产业的高级化一样,是一种动态过程,并且用推力和拉力促使农业劳动力向农外较高级的产业部门转移。

在发达国家,农业部门通常用“农工商综合体”来衡量其总产出。其中,畜产品加工及其营销业创造价值占着很大的份额,这也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农业竞争力较强的原因之一。

农工商综合体(agribusiness)的出现和成长,是农业组织结构的创新。这种组织结构的出现把农业的产前部门和产后部门有机地联结了起来,形成一个大网络,在千千万万的农户、农场主与涉农产业、营销部门之间架起坚实的桥梁。农业系统的一体化,既有利于发挥专业化产生的优势,又可以比较有效地规避专业化引起的风险。加工业的发展、营销部门服务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向农外部门转移,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国内外市场(进口和出口市场)得到充分的拓展,既是农业高级化的条件,也是农业结构优化的结果。这种组织系统的发育程度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现代化的水平,也是增强农业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我们的结论是:“农业产业结构高级化”是实现高效农业的结构基础,“农工商综合体”则是农业高效化的“组织保证”。二者的结合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系统的综合效能。我们把这个过程统称为农业系统的“高能化”。

五、几点结论

1.国际比较表明:一个国家农业系统效率的根基在于农户(农场)。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业的最大差距在于农场结构——无论在规模方面、技术水平方面,还是在组织方面、所能获得的各种服务方面。我国农业要改变落后的面貌,必须全面改造我国的传统农业。我国农户平均生产率水平提高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之日,就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之时。

2.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是决定农业系统效率的重要因素。人们一般都不会不重视技术创新(“硬技术”),但是容易忽视经济体制、政策法规、生产的结构与规模、农业的经营和组织等方面的影响。国际比较启示我们:即使不发生重大的技术革命,通过改进经济制度、农业生产结构或生产规模,都有可能提高生产的效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

3.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应当瞄准国内外的市场,注重发展“节省土地的”农业生产项目;在欠发达地区,则要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用劳动替代土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半个多世纪以来,畜牧业一直是发达国家的主导产业,并且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我们要更好地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鼓励把农产品(特别是畜产品)加工业的基地转移到农村,为增加我国农民收入开辟广阔的道路。

4.在努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同时,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高级化。农业系统的一体化,既有利于发挥专业化产生的优势,又可以比较有效地规避专业化引起的风险。农村加工业的发展、营销部门服务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向农外部门转移,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

5.世界农产品贸易额的70%是由发达国家占领的。因此就其实质来说,“创汇农业”就是占领发达国家市场的农业。应当借鉴荷兰的经验,努力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入WTO以后,可以更好地利用世界资源,推动农产品的出口。国内外市场(进口和出口市场)是否得到充分的拓展,是检验农业结构是否真正得到优化的标尺。

6.国际比较表明,日本农业的兼业化有许多弊病,最突出的是日本农业丧失国际竞争力,成为世界农产品进口的“超级大国”,应当引以为鉴。我国农户的平均规模比日本还小,兼业化倾向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似乎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中国如若重蹈日本的覆辙,代价可能要比日本大十多倍,对国家食物安全的影响将难以估量。在21世纪,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加速转移农业劳动力的任务更加紧迫,否则我国农村经济将会面临十分严重的问题。必须加强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在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