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刻理解这一论断的内涵,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重要意义。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各领域创新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创新在国家发展、人类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每一项都需要创新驱动,都离不开科技的自立自强。一些关键领域重点方面更要重视创新,因为这些领域和方面的创新往往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一个国家是否强大,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总量、人口规模,更取决于创新水平。回顾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可以发现,各领域的创新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改革与创新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都始终伴随着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将创新转化为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不竭动力。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71%;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自主选育品种面积达95%以上,蛋鸡、生猪、奶牛良种覆盖率均达90%以上;成功培育并推广节水冬小麦、籽粒机收玉米等优良新品种,超级稻亩产突破1000公斤;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稳步提高,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一批智能农机、无人机植保和农业大数据技术等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运用于农业生产,农机、农艺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高效、智能和绿色农业装备加速应用,推动农业生产逐步向精准化智能化迈进,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并首次突破60%水平;2021年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5%,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得到根本的转变,已进入创新驱动型发展阶段。
一、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涉农企业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主体,各自分工及职能不同,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应承担不同创新任务,然而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同质化竞争严重,全国上下科研重复投入现象十分突出,导致科技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使原本不多的科技资源进一步分散,极大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我国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不优,必然导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制约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
农业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薄弱。国家第六次技术预测结果显示,我国农业农村领域领跑技术仅占10%,并跑技术占39%,跟跑技术占51%。我国农业技术的对外依存度较大,国内高精尖技术供给不足。动植物育种、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业绿色技术等领域存在明显的技术短板,需要大量依赖进口,如畜禽遗传育种核心种源80%依赖国外进口、大宗蔬菜品种自主率为87%。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够健全。高效先进生产技术是否得到有力推广,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环节。我国地域辽阔,农户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给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各地“重研发、轻推广”现象普遍,农业科技推广环节十分薄弱,严重制约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在注重农业科技成果研发同时,也要格外注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将研发和推广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在政府层面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打通连接现代科技和农业发展的中间纽带环节,让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够。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以及在整体科技中的占比均呈现递减趋势,呈现出明显的“边缘化”倾向。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从“十五”期间的16.2%下降到“十三五”期间的6.8%,农业科技投入在科技总投入中的占比由2001年的6.8%下降到2020年的6.3%。全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仍然很低,2020年投入强度仅为0.67%,不仅远低于欧美国家水平,与巴西、智利等发展中国家的1.5%到2.5%水平也存在明显差距。
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关键举措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强化农业基础问题研究,聚焦农业生物组学、合成生物学、动物免疫调控机制、营养代谢调控机制等世界前沿领域,强化研究力量布局;聚焦生物育种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国际前沿领域,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努力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牢牢把握科技自主权、发展主动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导向性,围绕种子和耕地“两大要害”,强化品种技术选育、耕地质量提升等重大实用技术研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
加快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农业科技顶层设计,优化创新力量布局,理清“中央、地方、企业”科技创新定位分工,理顺科技创新脉络,重新构建符合新时代我国国情农情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聚焦战略必争的基础和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科技原始创新;地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发挥区域技术集成、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势,集中力量开展区域重大科技成果研发及集成推广应用;农业科技企业应着力开展高效技术产品研发创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
切实推动政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完善农业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有效对接。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把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发挥政府的引导力、农业科研院所及农业高校的研发力、涉农企业的市场导向力以,将各主体纳入到农业协同创新网络框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推进农业协同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齐头并进的新型二元科技推广体系,逐步强化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体地位;创新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丰富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内容,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科技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快速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与社会化服务主体组成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联盟,实现科技研发、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有机融合,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科技含金量。加大社会化服务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各类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建立相应奖补机制,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大做强,促进社会化服务行业蓬勃发展。
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农业科研有其特殊的生命属性、长周期属性、自然环境约束性、市场属性以及人类健康高度相关的属性,必须要建立农业科研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在大科技中的地位。“十四五”时期应大幅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科技投入资金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速,力争2025年使农业科研投入强度达到1.5%,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