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农民持续增收

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谢玲红   发布时间: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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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要“千方百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从全局看,农民增收不仅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健的“压舱石”,更是衔接乡村振兴、撬动内需潜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支撑。立足新起点,必须科学研判形势,靶向施策,推动农民收入在“质”上有效提升、在“量”上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底气。

农民收入站上新起点

“十四五”以来,我国农民增收呈现出增速快、结构优、底线牢的良好态势。总量水平迈上新台阶,2024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实际增速持续跑赢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收入结构实现新优化,工资性收入主体地位日益稳固,经营性收入“压舱石”功能发挥,财产性收入增速领先,转移性收入托底功能凸显。制度保障筑牢新底线,“十四五”时期,脱贫人口收入年均增长12.6%,累计帮扶690万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形成了长效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动能转化激发新活力,新质生产力在农村加速落地,数字经济与农业价值链深度融合,为农民分享产业增值红利开辟了新路径。

准确把握农民增收新机遇

“十五五”时期,农民增收面临着系统性的战略重构与机遇窗口。一是战略叠加释放政策红利。扩大内需战略与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推动政策、资金、人才向乡村集聚。农村正从生产要素“流出地”转变为消费与投资的“新高地”,绿色食品、生态康养等需求爆发,为农民创造了巨大的经营性空间。二是要素流动焕发资产价值。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三块地”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机制日益成熟,沉睡的农村资源正在转化为农民的资本收益。三是生物育种、智能装备及智慧农业的集成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与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农业+”新业态,构建起多元韧性的增收体系。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全球经济波动、国内产业转型压力以及农村劳动力结构性错配等挑战依然存在,缩小城乡及农村内部差距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加快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新体系

深挖产业增值潜力,夯实经营性增收根基。加快物联网、智能装备等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精准生产、节本增效。践行大食物观,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新型农产品和健康食品。培育农文旅融合、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推动农业由“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文化”“卖服务”转变。健全紧密型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与带农增收效果的挂钩机制,推广产地直采、平台直供等新模式,让农民在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能获得公平收益。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拓宽工资性增收渠道。稳定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盘,支持发展家政、养老、托育、保洁等新兴服务业,强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稳定优化外出转移就业。壮大县域富民产业集群,创造更多技术型、服务型的高质量本地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乡村公益岗位等措施兜底困难群体就业。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平台建设,加大返乡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支持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激发创业就业活力。

深化要素机制改革,激活财产性增收动能。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交易流转和收益分配;依法规范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深化劳动力要素改革,消除性别、地域等就业歧视,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特别是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数字化技能和现代服务能力培训,针对大龄农民工开发适宜银发岗位并制定符合其特点的实用技能培训方案。发展普惠金融,扩大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加强全周期帮扶项目资产管理。

完善治理保障机制,提升转移性增收效能。完善区域补偿机制,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确保种粮农民“不吃亏、有钱赚”;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深化再分配调节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开发式帮扶,将现金补贴与技能培训、产业参与等挂钩。筑牢社会保障底线,适度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医疗、教育、救助等制度,切实降低农民生活成本,提升收入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