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国农科院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8-30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对中国农科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日,巡视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两个月以来,中国农科院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抓严改、长抓常改,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整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对于中国农科院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创新道路、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中当好先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主动把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到科技创新服务“三农”上去着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农业科研“国家队”的使命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在行动中找差距,在行动中看齐,在行动中落实;主动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到院工作全局中去把握,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到科技创新实践中去谋划,带领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组织担负起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组织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家洋、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担任组长的“中国农科院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统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一周内,组织精干力量,由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梳理基础上,确定了9大方面37项整改任务122项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整改方案中,逐一明确细化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了首席责任人,便于遵照执行、监督落实和整改验收。三是加强部署调度。建立整改台账,随时把握整改进度,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召开视频会议、专题会11次,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原则,抓住监督问责的“牛鼻子”,强化压力传导,形成整改合力。一是加强对院属单位(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系统推进院党组和各单位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院属各单位制定本单位(部门)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认领院党组整改方案中的问题,突出直属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两个整改主体,切实推动问题见底、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导落实。由院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导组,审定各单位整改方案,并分赴35个院属单位、10个机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通过与领导班子、首席专家、青年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每一个直属单位通过整改验收。三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把握节奏、分类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研究,及时完成;对正在进行整改的,不断完善方案措施,确保时间进度和整改成效;对涉及问责的,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执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规划安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
二、以坚决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 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巡视整改以来,院党组进一步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及科技创新要求,全面增强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及时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全国性、区域性和革命性科研选题的形成,出台了《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意见》和《落实中央“三农”部署 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形成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构建了以调查研究—学术咨询—党组决策为核心的重大任务形成机制和以任务推进—组织实施—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机制。积极发挥国家智库作用,组建农业经济与科技战略研究中心和海外农业研究中心,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农业部要求,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开展重大热点问题调研,及时报送中央及有关部门。院党组进一步完善重大任务专项督办机制,重点对中央领导讲话批示精神、中央1号文件、中央及农业部部署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任务、院党组贯彻落实服务“三农”决策重大事项进行督办,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
聚焦“三农”发展,做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巡视整改工作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制定,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院八届一次学术委员会作用,对《“跨越2030”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等进行咨询评议,完善《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得到科技部、农业部高度认可,实现院规划与科技部、农业部编制的相关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组织144位战略研究专家,系统研究提出“三农”发展重大问题清单35项,梳理提出全国性、区域性、革命性重大科研任务选题清单,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3个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议。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有效推动科技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今年以来,我院作为牵头单位共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32项,立项数占全国农业领域25.2%,经费占31.4%,充分体现了“国家队”的学科优势和龙头地位。
针对革命性重大成果不多等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培育重大成果。通过科技创新工程,围绕“三农”发展需求,组织凝练提出全院性的19项重点科技任务。通过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重点围绕“三农”急需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南方地区稻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华北地区节水保粮、东北黑土地保护等多项协同创新行动。大力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积极探索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区域农业科技任务推进机制,制定了全国长期性科技工作方案、全国基础性科技工作方案,撰写了区域农业绿色增效技术系统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建议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梳理科技创新重大成果,申报国家科技奖励,目前有小麦种质资源与遗传改良、“中棉所49”棉花新品种培育、高效低风险农药、口蹄疫疫苗等7项科技成果通过了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初评公示。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期间举办的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上,我院“智能LED植物工厂”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农科院革命性成果的培育成效和加快科技创新、全力服务“三农”的信心和决心。
多措并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扎实提升科技服务“三农”水平。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一控二减三基本”发展目标,全面加强科技成果集成示范推广。进一步加大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大豆、马铃薯、奶牛、羊等9大产业绿色增产增效模式研究与示范工作力度,建立院所领导挂帅、首席专家实施的工作责任制,纳入研究所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经费支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优质高产新品种和轻简化机械化等新技术研发和集成,在不同生态类型和主产区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生产技术模式。围绕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要素向企业流动渠道不畅、市场在配置公共成果资源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全面加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和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内容与应用功能,强化科技成果价值发现、托管交易、众创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管理创新与机制创新,推动2个交易平台进入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促进全院科技成果和全国农业系统的科技成果公开公平交易和转移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围绕加快重大实用科技成果普及与应用,全面加强科技成果展示推介工作。通过全国农业科技重大成果展、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展示了我院“十二五”期间获得的31项国家奖科技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围绕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目标,全面加强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利用中国农科院培训中心、出版社、网络媒体等,组织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技术讲座,创设了转基因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科普培训课程;组织研究所开展大规模的农民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绿色增产增效模式研究示范项目,在17个省区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通过接纳农技管理人员来院进修学习,探索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科技培训新方式;把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成效纳入研究所和科技人员考核评价。为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建立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鼓励科研人员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规范成果转移转化行为,推动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 强化院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谋划作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全院党建“一盘棋”格局。近期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两学一做”、“两优一先”等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强化对院属单位特别是京外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明确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党委工作规则》,对院属单位党委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机制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突出强调党委要领导决策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明确和细化党委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对所长自觉接受党委监督、执行党委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选好配强研究所党委书记。制定《“十三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强调更加严格的党委书记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将“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委书记岗位。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审批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理顺院属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审批程序。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交流年限要求,加强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加大机关与院属单位、院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坚持任期制,保持领导班子的生机活力,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重点培养党政正职后备人选,坚持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长期历练,建立50人左右的正所级后备干部队伍,防止急用现找。
3. 规范选人用人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一系列部署,把“严”落实到选人用人管人的全过程。组织人事干部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把牢干部选任“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逐一查找梳理风险点,明确每一环节工作标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以征求意见代替民主推荐的问题,明确要求在院党组充分动议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工作。巡视以来,共计到院属7家单位开展副所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严格做到将动议人选和其他符合资格人员一并作为参考人选,组织大会推荐,深入开展考察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近期提拔的副所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均严格履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期,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对全院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建立由部(院)巡视组、院办公室、人事局、财务局、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改进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工作,明确要求在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前,人事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近期,人事部门向监察局发出涉及9名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均严格执行提任廉审程序。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个别副所级干部任前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解除试用的职务,严肃追究对举报线索把关不严、造成“带病提拔”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近期重点抽查了55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完成了2015年度92人随机抽查,对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的12名副所级干部和人事局管理的干部进行了函询。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监督制度。加大院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谈话函询制度,促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用人权。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离任检查制度,对2013年至2015年离任的12名党委书记离任检查工作已作出安排,对今年以来新离任的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任检查工作已安排完成。对2012、2013、2014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满意率”超过10%的5个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13名2015年度新提拔副所级干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干部所在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干部本人反馈评议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改进提高。对选人用人信访举报线索,一一组织核查,坚决严肃处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 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关于院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院党组成员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做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列出院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的任务清单,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制作院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登记本,提醒督促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成立“两学一做”督导组,由院领导分别牵头,实现调研督导全覆盖,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在年初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开展院属单位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与选拔任用、评优推优等密切结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加强党务机构及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院属单位党务机构设置,明确要求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单位,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200人以内的,合署设立的必须保证党办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强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原则上按在岗在编职工总数的1%~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含纪检监察干部)。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编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党建工作手册》,收录各项党建制度,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服务。
严格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把落实党组织换届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切实提高对换届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党的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排查了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换届的情况,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换届工作。把巡视组指出的10个党委未及时换届问题作为整改重点,专门制定工作方案,逐个研究对策,明确责任和时限,挂牌推动落实。重点整改的郑州果树研究所和沼气所党委,已于7月27日完成换届。质标所、环发所、资划所、草原所、环保所、油料所、农机化所、麻类所等8个党委相继启动换届工作,其中,1个已经完成,4个9月底前完成,3个年底前完成。
强化党建日常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内生活制度落实,突出抓好支部“三会一课”管理。把落实《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实施细则》纳入支部书记培训班内容,作为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重点,确保“三会一课”次数有保证、内容有质量,记录完备,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重点对65个超过半年没有开展活动的支部进行梳理整改。除15个支部已撤销外,50个支部分别隶属于18个党委,院党组组织所属党委专门研究整改措施。目前,这些支部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根据自身特点,按照从严管理的要求,迅速开展整改。院党组对上半年全院各个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院385个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管理趋于规范,效果明显提高。今后,院机关党委将每半年通报一次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并把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纳入院巡视工作及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发展业务骨干入党指导不力,院党组专门研究了党员发展工作,要求把发展科研骨干入党作为重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建立科研骨干花名册,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及时掌握本单位科研骨干基本情况,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指定党委委员作为科研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工作。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资料,建立全院党员信息库,摸清了全院党员的基本情况。结合中组部组织开展的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妥善开展对47名失联党员的处理工作,完成了京外3名失联党员的组织处理,提出了对京内44名失联党员的组织处理建议,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落实。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174名党员与组织关系分离超过半年问题,院党组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处理原则和要求。有71名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生活所在地,有27名党员返回单位参加组织生活,有21名党员因出国境保留党籍或停止党籍,有10人予以除名,有9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2人经核实后不予承认党员资格,还有34名党员正在加紧协调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员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及时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
2.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院党组重新梳理3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整治。
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印发《中共中国农科院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整治方案》,将整改内容细化为7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组织院属单位开展全方位自查,进一步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三公经费”减少17.11%;院本级会议计划由50个减少到33个,会议数减少了34%;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加强公文管理的规定》,严格公文管理,对一些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大大减少了公文数量;编发简报41期,减少9期;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临时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并与年度因公出国(境)资金预算相衔接。坚决落实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院党组纪检组关于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盯紧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以及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等通知精神,建立起预警、调查、问责、通报、整改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出差审批程序。对2013年~2015年少数领导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超标费用。
在巡视期间,对全院办公用房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对郑州果树所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工作计划,2016年底前还将重点对所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抽查,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杜绝变相、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干部住房,按照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要求,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部级领导干部住房集中清理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在职部级领导干部住房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健全院本级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办法,继续停驶封存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30辆,退回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4辆。按照《农业部党组关于进一步集中整治领导干部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超标的紧急通知》要求,对院属单位公务用车开展集中整治,共停驶封存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83辆。结合国家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中国农科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着力增强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进一步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检查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的方向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院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单位召开了党建工作情况专题座谈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院党组坚持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委书记的必修课。6月20~21日,组织了“两委”书记培训,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两委”书记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院党组着力推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贯彻落实,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所长、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将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存在违规外拨科研经费问题没有进行问责的生物所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予以纪律处分;对组织中层干部外出考察教育期间接受私人宴请、超标准住宿,仅被诫勉谈话处理的蜜蜂所领导班子主要成员重新处理,并给予党纪处分,体现执纪问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要求。
2. 着力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落实“三转”要求。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特点,对现有职能任务梳理,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统筹监督执纪力量配置,实行纪检监察机构“全员办案制”,重点围绕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加强专业培训和实战练兵,整合优势资源,优化人员组合, 深入办案一线,执好纪、问好责。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廉政监督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政府采购招投标廉政监督办法》,从现场监督为主转为检查、抽查、督察、接受投诉相结合,实现监督方式转变。完成《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资料汇编》,更加重视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以过硬的本领、良好的素质、严格的纪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党风廉政约谈暂行规定》,明确约谈对象、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约谈方式、约谈内容、约谈纪律,着眼抓早抓小,把握“关键少数”,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使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纪律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理顺问题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流程,严格执纪程序,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对原农经所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严厉追责。
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纪检组监察局信访举报办理细则》,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建立信访举报督查督办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巡视整改期间,对十八大以来的129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暂存的20件进行了重点分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其中4个举报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其余16个举报件已由院监察局、有关直属单位纪委核实,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巡视整改期间新收到的18个举报件,分别由院监察局、有关单位纪委进行核实或谈话函询,将严格对照党纪党规的要求予以处理。
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61件问题线索逐件梳理,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5类处置方式,分别由院监察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纪委进行处理。截至目前,52件已作了结处理,5件予以立案,还有4件正在进一步核实,年底前全部完成。
巡视以来,全院共严肃查处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问题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违规问题。立案30人,29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正所局级领导干部9人,副所局级领导干部5人)。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举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全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抽调院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办和专项巡视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养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对院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提出明确要求。目前,35个院属单位中,纪委书记已到位30人,新建的营养所、基因所正在筹建党委纪委,其余3个所的纪委书记正在积极选配。
3. 切实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按照“对号入座、不拖不延、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的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和验收标准,全面梳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查找问题根源,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结合,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挤占挪用科研经费、超范围使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不规范和账务处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主要采取将违规科研经费归还原渠道、完善预算报备手续、补充报销材料、完善内部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违规发放劳务费和咨询费问题,采取坚决清退违规资金、改进发放方式、补充完善手续、完善内部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科研副产品管理失范,主要采取完善科研副产品管理制度,强化出入库管理和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等措施完成了整改。目前,2013年以来全院35家预算单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3300余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针对32家单位违规或超标准列支接待费、会议餐费问题,在进一步清理核实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改,超标准的接待费和会议餐费全额清退;报销手续不完备、事项不清晰的,通过补全材料、完备手续、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整改。全院32家单位违规或超标准列支的接待费、会议餐费53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
针对巡视发现的成都沼气所等单位公款旅游及报销因私差旅费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整改,第一时间全额清退违规资金6.7万元,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批流程,加强支出管理,禁止列支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
针对部分科研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迅速整改,严肃批评教育,超标准的违规资金已清退到位。
针对北京畜牧兽医所将实验用猪在实验结束后变卖,并把其中收入纳入“小金库”的问题,2014年7月已对当事人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对此事,在已处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刻接受教训,进一步规范科研副产品处置和出入库管理流程,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副产品收入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严肃处理农经所科研经费使用管理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清退金额大小、资金性质,由院监察局和农经所纪委分别进行了调查处理。本着严肃纪律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予以分类处置、分批处理。对1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严肃查处少数领导干部带头违纪问题,对在自查中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标准接待问题的个别所级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超标费用,作出深刻检查,由院党组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帮助关联企业承揽该所科研项目,以妻子、母亲、妻兄名义在企业领取咨询费,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一名所级领导给予撤销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处分。
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强化落实所长书记的主体责任、财会人员的把关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团队课题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等“四个责任”,发挥内控机制的制约作用、财务科研部门的协同作用、内部审计的预警作用、信息化软件的保障作用、廉政教育的警示作用和体制改革的治本作用等“六个作用”。广泛开展科研经费民主决策“防火墙工程”,建立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平台和试剂耗材采购平台,巩固落实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阳光工程”,实现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全过程公开。加大内审力度,每年每所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组,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审计,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重大问题的发生。积极推进科研团队财务助理制度,每个科研团队或研究室选配一个政治觉悟高、纪律意识强、既懂科研又懂财务、敢于担当的职工担任财务助理,确保科研经费监管在末端落实,解决科研经费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研究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政策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和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科研经费监管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院所科研经费监管制度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4. 规范院基地建设和修缮项目管理
对全院基地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严把项目审核申报关口、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内容。修订完善《中国农业科学院(万庄)国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法》《中国农业科学院新乡综合试验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院属基地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行《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指南》《中国农业科学院基建项目申报、验收全过程范本》,提高基建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要求》,狠抓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和项目验收。抓紧研究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简化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要求。
5. 规范科研用房使用管理
院党组将房屋出租专项治理作为巡视整改一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对院属京区单位房屋出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明确提出凡科研用房一律回归科研属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中关村院区对外出租房屋中,立项批复为科研用途的3800平方米,其他为产业开发、后勤服务等用途。通过整改,目前科研用途出租房已基本清退到位,清退出的出租房转为生物所科研使用的1800平方米,转为院里科技成果展示用途的1500平方米,共清退公司50家,其余500平方米将在年底前全部收回用于科研。关于其他出租房,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先满足科研及办公需要、优先满足科研产品展示和科技成果转化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快世界一流科研院所建设步伐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中国农科院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加强党的工作,构筑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绝非朝夕之功。下一步,院党组将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三农”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前沿,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区域性农业重大科技问题,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培育革命性成果,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力支撑“三农”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组织好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调研等活动,形成集体学习研讨重大问题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科研工作的领导。扎实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科研道德、奉献精神教育,切实增强科技服务“三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后续整改
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根本要求,是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院党组要进一步带头履行好“两个责任”,把主体责任担当的更强、举措更实、责任追究更严,还要将责任压力向基层党组织、向落实的末梢传递,从机制上坚决克服层层递减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切实把主体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以流程化管理、程序化规定、信息化手段,管好用好国家财政每一分钱,确保科研经费全部用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三农”事业上。持续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任务组织实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加快推进,加强督办;对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决不销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将政治收获、思想收获、制度收获、文化收获、作风收获长期保持下去,打造永久巡视组。
(三)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将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把作风建设抓严抓实抓细抓常,并贯彻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增强服务科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科技人员切实提高“四个意识”,恪守政治纪律,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规范,全面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科研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廉洁科研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四)拓展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
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建立制度、落实制度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实现治标治本的目标。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研究所党委行政决策、政府采购监管、基本建设招投标、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科研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标准,切实扎紧织密绑牢制度笼子,努力构建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创新发展的现代院所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制度的权威,强化制度的执行,坚决查处有章不依、有规不循、有纪不遵的行为,把讲纪律守规矩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
中国农科院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三农”发展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献身科学的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推出全国性、区域性和革命性的重大科研成果,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发挥科技骨干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2109398;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100081;电子邮箱:ybmsc@caas.cn。
中共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