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中国乡村学经典导读之六

来源 :乡村振兴学院办公室   作者:周向阳   发布时间: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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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主动设计、组织实施的一次农村社会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理解人民公社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是理解1978年农村改革、认识改革动力与方向的关键前提。日前,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共学位课《中国乡村学经典导读》第六讲《人民公社:曲折道路及历史教训》开讲。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原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黄延信研究员作专题授课。中国农业科学院乡村振兴学院书记姜梅林研究员现场观摩,400余名博士研究生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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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程重点介绍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基本内容以及人民公社制度的历史教训等。

第一,认识人民公社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公社的基本特征为“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其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政社合一、三级组织、集体所有、集中劳动、统购统销、平均分配、两项合作、福利供给、户籍登记和农村管理。通常,人民公社以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础,遵循“政社合一”的原则,既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又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社下设若干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再下设生产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三级管理架构。在人民公社制度下,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集体劳动和统一分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农民按照公社的统一安排参与集体生产劳动,劳动成果由公社统一调配和分配。人民公社秉持“按劳分配为主,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工分,并根据国家牌价进行工分换算,以进行实物与收益的分配。此外,人民公社延续了供销合作与农村信用合作,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需求。在人民公社成立初期,大队或生产队被要求兴办供给制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敬老院、学校、卫生院等设施,力图通过社会福利供给逐步迈向共产主义。

第二,认识人民公社制度的发展逻辑。建国初期,随着土地改革弊端的日益凸显,我国面临继续发展积累资金、保障国家安全、确保城市农产品供给、缓解农民贫富两极分化等实际需求,以及小农经济发展困境等问题,逐步走向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就小农经济而言,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其面临的困境使得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显得尤为迫切。我国以发展农业合作化为路径,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通过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再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最终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将农业的个体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随着“大跃进”推动下的“小社并大社”的实现,人民公社最终成立。人民公社的内在发展逻辑映射出时代背景下社会多元矛盾的需求。我们对其发展逻辑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能在新时代借助新媒介充分发挥其优势,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第三,认识人民公社制度的历史教训。人民公社制度的优劣,历史实践已经给出了答案。回望农业农村的艰辛曲折探索,深省人民公社制度失败的原因,及时汲取教训。人民公社制度失败是教训,对我国现今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同样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在现下发展模式下,采取怎样的生产组织方式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把改革选择权、决策权交给农民。我们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让农民自主参与市场交换,分享市场化改革及发展的红利。与农民打交道时要坚持自愿交换,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人民公社的曲折历史反映出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对国情的把握、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以及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不断探寻。尽管人民公社以失败告终,却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教训:任何改革都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力求理想设计贴合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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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过程中,黄延信研究员强调“以史为鉴、以思促学”的理念,全程采取开放式互动教学,鼓励学生就历史经验与现实改革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他指出,研究人民公社不能停留于制度表层,而应透过现象看本质,理解制度选择背后的经济逻辑与社会结构。课堂中,他以个人经历、实地调研故事和大量历史案例生动还原了人民公社的形成与运行,如“通不通三分钟”“大炼钢铁”“大食堂”等历史细节,帮助学生理解制度运行中的人性张力与治理困境。黄延信研究员鼓励同学“敢于提问、敢于怀疑、敢于思考”,认为博士生的学习不应是被动接受,而要在比较中形成独立判断。他指出,人民公社制度的历史教训在于,改革要尊重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本次课程引导学生从历史脉络中汲取智慧,理解制度演进的必然性与复杂性,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视角,正确看待我国农业农村改革的曲折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