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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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结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经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责任分工

(一)农经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农经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一般由纪检负责人担任,监督组成员由无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检人员等组成。

(三)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审核组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

(四)学科初选组:农经所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四个博士研究生学科初选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科初选评分细则组织实施学科初选考核工作。四个学科初选组分别就科研基础及潜力、学术成果、综合素质和英语水平四项对博士考生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博士考生的学科初选成绩。学科初选考核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由农经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和研究生导师担任。

(五)学科复核组:农经所按照一级学科成立考核组,负责本单位本学科申请人的复核工作。学科复核组人数需为单数且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由农经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和有报考考生的研究生导师担任,考核组内需有至少一名中国农业科学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一名外单位专家。原则上学科复核期间学科考核组成员与招生工作监督组成员不得重复。

三、考核办法

(一)学科复核方式

农经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全部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二)学科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5月14日前,组织学科复核。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由农经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逐一进行。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须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给农经所审核。

2.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复核期间须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采用相同试题的各考场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必须一致。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笔试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四、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农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农经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在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同时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农经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公示结束后,农经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预录取名单后进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体检工作。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农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农经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农经所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农经所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农经所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9787),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是参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报考单位其他考试相关规定。我知晓其中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觉遵守。我保证自觉服从招生单位的统一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按时按要求参加学科复核。我承诺提供、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复核期间遵守有关考场规则,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后不将复核内容相关信息带出考场、泄露或公布。如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我接受取消复核资格、取消复核成绩、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