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方案公示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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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经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冠疫情持续防控形势下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农经所实际情况制定《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农经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监督组和学科复核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1. 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农经所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农经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农经所相关负责人组成。

2. 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博士生博士招生工作。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一般由纪检负责人担任,监督组成员由无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检专员等组成。

3. 学科复核组:农经所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六个面试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本学科申请人的复核工作。学科复核组人数需为单数且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由农经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和研究生导师担任,考核组内需有至少一名中国农业科学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和一名外单位专家。

4. 农经所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9787),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106766),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录取办法

(一)“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农经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进行,不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复核。

农经所远程网络视频复核主系统使用“小鱼易连”

(二)学科复核时间

地点、平台

4月26日(周一)

9:00-11:00

远程网络视频笔试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考核时间90分钟,专业英语考核:考核时间30分钟)

8个考场、8个会议室号、2个现场会议室(231、263)小鱼易连

4月27日(周二)

8:30开始

视频面试(①研究工作陈述: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②综合素质考核: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分成6组、6个会议室号、6个现场会议室、小鱼易连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培养单位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笔试;第二阶段培养单位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笔试由农经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逐一进行。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于2021420日前,以快递方式(请统一选择顺风速运)提交材料纸质版(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311室。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10-82108947)。材料内容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2.远程复核准备及平台测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核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考生复核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光线适宜,复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核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笔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核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核的应用程序,保证复核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农经所远程考场每考场需配备至少一名技术人员保证网络和设备运行正常。为确保复核过程顺畅,复核开始前农经所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可结合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进行),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核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农经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为保障远程复核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核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身份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农经所在复核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核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核环节。复核正式开始前,由复核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核有关纪律要求和复核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核。

复核工作在农经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复核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速干手消毒剂等。复核工作现场入口设立体温测量点,所有参与复核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进行手部消毒并佩戴口罩。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复核工作。复核场所人员间距不得低于1米,复核结束后有序错峰撤离工作现场。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远程网络视频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远程网络视频笔试每个远程网络视频笔试考场考生人数不多于10人,超过10人应另开网络视频笔试考场。采用相同试题的各考场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必须一致。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需立刻停笔并在5分钟内将答卷拍照上传至农经所指定邮箱或平台,拖延答题者取消笔试成绩。要求考生拍照字迹清晰,光线适宜,边缘接近答题纸纸张,不得过大或过小,以免影响密封线装订。因拍照字迹模糊不清影响判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答卷上不得有任何特殊标记(包括涂改液痕迹、格式线等)。

考生需在笔试结束的24小时内将答卷邮出,寄至农经所。考生笔试分数以拍照答卷卷面为准。

远程笔试试题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远程共享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录取成绩为学科复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照一级学科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农经所在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同时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农经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农经所的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核确定,并及时在农经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农经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农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农经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京内学科复核工作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农经所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农经所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主动公开农经所招生投诉电话,同时公布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