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 :农经所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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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15]23号),结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经所”)实际情况,制定农经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总体复试办法。

2、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成员由农经所学位委员会委员担任,复试小组负责按照农经所招生指标数选拔拟录取考生。

3、农经所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82109785),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二、资格审查

根据要求,农经所在复试前对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请各位考生提供材料: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网上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三、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农经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具体如下。

学术类型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型

335分

46分

69分

学术型调剂

340分

51分

74分

专业学位

255分

34分

51分

根据上述复试线,确定农经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如下:

序号

学术类型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性别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1名称

业务课2

业务课2名称

总分

1

学术型

821015117699932

王佳新

男

64

49

112

数学三

115

西方经济学

340

2

学术型调剂

100015015470001

柏明远

男

68

70

145

数学三

127

经济学

410

3

学术型调剂

100025111015614

陈雅静

女

65

52

146

数学三

117

经济学综合

380

4

学术型调剂

100345118010101

高乐

女

59

52

142

数学三

119

经济学

372

5

学术型调剂

100565003609032

贾小玲

女

62

60

120

数学三

129

应用经济学

371

6

学术型调剂

100555333312212

刘明

女

59

55

134

数学三

117

经济管理综合

365

7

学术型调剂

100345228011383

张怀超

男

64

52

120

数学三

120

经济学

356

8

学术型调剂

100025117210087

陆秋臻

男

64

52

140

数学三

100

经济学

356

9

学术型调剂

816015143300314

张思羽

女

67

67

96

数学三

117

经济学综合

347

10

学术型调剂

100345228011399

何亚萍

女

55

53

128

数学三

111

经济学

347

11

学术型调剂

100025111008142

冯璐荣

女

62

66

111

数学三

106

经济学综合

345

12

学术型调剂

100025111301737

吴和燊

男

56

55

119

数学三

113

经济学综合

343

13

专业学位型

821015412996022

盛彩娇

女

67

69

123

农业知识综合

134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93

14

专业学位型

821015131896420

郭荣达

男

64

77

102

农业知识综合

123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66

15

专业学位型

821015370793876

李婕

女

64

76

104

农业知识综合

120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64

16

专业学位型

821015350198102

钟苑

女

62

67

116

农业知识综合

117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62

17

专业学位型

821015430799587

朱婷

女

66

75

112

农业知识综合

108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61

18

专业学位型

821015370283451

高佳佳

女

59

58

117

农业知识综合

125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59

19

专业学位型

821015372997438

刘莹

女

55

65

111

农业知识综合

119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50

20

专业学位型

821015117699828

纪媛

女

63

69

89

农业知识综合

106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327

21

专业学位型

821015117699887

王博

男

54

53

69

农业知识综合

87

农村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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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办法和复试内容

1、农经所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统一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并加强对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农经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学术型差额比例约为1:2,专业学位型差额比例约为1:1.7。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农业经济管理,考题形式为简答或论述题,内容涉及农业经济管理理论及该领域当前热点与前沿等方面。

(2)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②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

4、信息公开制度

农经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办法和内容、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等信息在农经所所网站和办公大楼内同时进行张贴公示,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农经所网址为:http://www.iae.org.cn/NAAS/index.jsp

五、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4月7日(周二)

上午8:30-11:30

提交审核材料和体检表(体检表需填表打印后贴好照片,并准备体检费142元,请自备零钱。)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110室

4月8日(周三)

上午7:50-12:00

体检

海淀医院体检中心

4月8日(周三)

下午2:30-4:30

笔试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335会议室

4月9日(周四)

8:00开始(全天)

面试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231会议室(面试)

263会议室(面试准备)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门内新主楼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10-82106702

六、录取

1、录取成绩中初试与复试成绩之比为6:4,复试结束后,农经所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三年,同时复试过程有文字记录,复试答卷、复试现场记录、名次排序等不得更改。

4、复试时严格按照农经所《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未在我所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不得招生,考生录取专业上报后不得更改。

5、2015年农经所继续实行按专业和研究方向报名的方式,导师和考生继续实行双向选择。

(1)关于导师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一、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原则;二、导师与考生协商一致原则;三、尊重考生意愿原则。

(2)若考生选择的导师出现重叠情况,初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应具有选择导师的优先权; 若导师选择的考生出现重叠,主持国家重点课题、经费充足、进入院“优博论文培育计划”的导师具有选择学生的优先权。

3)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导师应从相关专业领域内从事应用性研究的导师中产生,并由考生和导师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4)未在研究生院进行备案的导师不得招生。

七、体检

1、在复试前,农经所根据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被录取。

2、农经所将根据相关要求安排考生统一体检,使用统一规定的体检表样式。

3、农经所认真核实检查考生身份,杜绝替检现象发生。体检医疗机构只提供考生真实的体检档案,不做体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