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所党委的日常工作机构,在所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对口业务主管部门为院直属机关党委、院监察局,负责完成或作为牵头处室完成院主管部门和所领导布置的各类党建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制定党建方面管理规章制度并督导落实;
2.负责制定所党建工作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筹备召开党委会会议、会议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会议决议的督导落实;
4.负责筹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5. 负责研究所党的重大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等的组织和实施;
6. 负责组织开展研究所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7. 负责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以及组织学习、参观、研讨等;
8. 负责支部换届选举,指导、组织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一费”制度,组织实施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
9. 负责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调查研究;
10. 负责党建有关材料的起草、报送;
11. 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包括党员发展、党员信息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务公开、党的文件收发和归档、党委印章管理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
12. 负责指导和协助工青妇团组织建设和活动的开展等;
13. 负责统战工作;
14.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5.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6.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
刘合光 主任
吴 静 成员